本科留学项目

韩国加图立大学互派交流学习项目简介

发表日期:2017-12-13    文章编辑:郑征    浏览次数:

加图立大学位于韩国加图立道春川市,加图立大学校成立于1855年,现在在首尔有2个校区(圣医,圣神)和富川有1个校区(圣心),有2万多名的在校生,是一所综合性大学。加图立大学校是有人文科学院,商经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电脑工学学院,情报通讯学院,生命工学学院等 单科学院的大规模综合大学,是在韩国排名第15位的大规模学校。根据我校与韩国加图立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每学期选派优秀学生到该校学习。

一、学习时间与选拔人数

请参照“通知公告”栏当年通知。

二、学习课程
   
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课程,根据韩方要求,每学期需注册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学生需在赴外交流学习前与学院确认在外选修的课程,确保参加项目回校后学分认定无误。学分认定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条件

(一) 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了解本专业的国际前沿知识;

(二)在校正式注册会计专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 能够用韩语、英文进行专业学习和交流;

(四)学院根据附件各项目的具体说明公开选拔,坚持公开透明,并在选拔结束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五)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对方学校网站确定计划选修的课程,确保回校后学分认定无误;由于不提前规划选修课程而导致回校后无法认定学分或认定学分课程不在所学专业培养计划内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个人可承担本次派出中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七)具有个人因私护照或在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办理成功;

(八)承诺回校后完成10小时的公益服务;

(九)交流期间完成以学习生活、场馆设施介绍、校园活动、学术活动为主的访学研修报告,要求图文并茂,字数在2000字左右,照片不少于10张且清晰无修改,及时发送至oec@qdu.edu.cn邮箱;

(十)在临近派出前和交换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出行或不能完成交流学习需提前回国、因擅自离校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申请材料

(一)《青岛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oec.qdu.edu.cn/xzzx.htm),请在电脑上填写相关内容,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中、英文(或韩文)成绩单(一式三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办理说明:本科生英文成绩单在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理http://jw.qd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57&columnId=543;

(三)中、韩文个人简历

五、申请程序

(一) 申请者下载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本科生出国(境)申请表》、成绩单、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出国留学教育中心;

(二)申请者将签字盖章的各项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出国留学教育中心(金家岭校区办公楼211室);

(三)出国留学中心将根据项目要求和报名情况需要确定初步人选,经学校批准和外方高校审核确认后确定派出名单,由出国留学教育中心组织办理派出手续。

派出与管理
   
(一)派出学生按照我校学生公派出国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 本科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研究生签订出国承诺书;缴纳项目管理费;

(三)学分认定按照教务处《关于学生保留学籍出国(境)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 学生在派出期间,需按照学校要求注意自身安全,定期与学院(系)联系;学院安排老师负责学生在外的定期联系工作;

(五)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延期在外的学习。

六、派出与管理
   
推荐学生人选,经报校领导批准后推荐到加图立大学,加图立大学同意录取后开始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派出学生需按照《青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与学校签订出国承诺书,交纳相关费用,办理离校手续。学分认定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派出期间,需定期与学院(系)保持联系,学院安排老师负责学生在外的联系与管理工作。交流学生到期后一律不能滞留不归。

 七、费用待遇

派出学生按时缴纳我校学费,交纳项目培养费(用于支持韩方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9600元人民币

学生在加图立大学学习期间,免交韩方学费,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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