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德国因戈尔施塔特应用技术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每年选派交流学生到该校学习。在德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免交,学生需向我校交纳部分费用,旅费、在外生活费、保险费、医疗费等所有在外费用由个人承担。学生须在派出期间继续向我校缴纳学费。
一、派出时间
请参照“通知公告”栏当年通知。
二、学习课程
学生根据德方要求和所学专业选择英语授课的相应课程,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承认在德国选修的学分。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了解本专业的国际前沿知识;
(二)正式注册的相关专业的二、三年级在读本科生(以不影响毕业为原则),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学院根据附件各项目的具体说明公开选拔,坚持公开透明,并在选拔结束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对方学校网站确定计划选修的课程,确保回校后学分认定无误;由于不提前规划选修课程而导致回校后无法认定学分或认定学分课程不在所学专业培养计划内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个人可承担本次派出中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六) 具有个人因私护照或在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办理成功;
(七)承诺回校后完成10小时的公益服务;
(八)交流期间完成以学习生活、场馆设施介绍、校园活动、学术活动为主的访学研修报告,要求图文并茂,字数在2000字左右,照片不少于10张且清晰无修改,及时发送至oec@qdu.edu.cn邮箱;
(九)在临近派出前和交换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出行或不能完成交流学习需提前回国、因擅自离校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申请材料
(一)《青岛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oec.qdu.edu.cn/xzzx.htm),请在电脑上填写相关内容,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 中、英文成绩单(一式三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办理说明:本科生英文成绩单在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理http://jw.qd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57&columnId=543;研究生英文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出具,详情请参考网页http://grad.qdu.edu.cn/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185&columnId=389;
(三)中、英文个人简历;
(四)英语水平证明(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5.0分以上或CET4级成绩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下载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本科生出国(境)申请表》、成绩单、个人简历、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出国留学教育中心;
(二)申请者将签字盖章的各项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出国留学教育中心(金家岭校区办公楼211室);
(三)出国留学中心将根据项目要求和报名情况需要确定初步人选,经学校批准和外方高校审核确认后确定派出名单,由出国留学教育中心组织办理派出手续。
六、派出与管理
(一)派出学生按照我校学生公派出国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 本科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研究生签订出国承诺书;缴纳项目管理费;
(三)学分认定按照教务处《关于学生保留学籍出国(境)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在派出期间,需按照学校要求注意自身安全,定期与学院(系)联系;学院安排老师负责学生在外的定期联系工作;
(五)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延期在外的学习。
七、费用
在德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免交,学生需向我校交纳部分费用,旅费、在外生活费、保险费、医疗费等所有在外费用由个人承担。学生须在派出期间继续向我校缴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