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依据选派条件,结合本学院(部)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申报,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及学生推选工作。申请人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https://www.csc.edu.cn/),阅读《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信息。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各项书面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
1. 选拔对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6 - 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6 - 24个月。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 申请时须同时满足留基委、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四、申请、审批程序
1. 申请人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https://oec.qdu.edu.cn/info/1054/2261.htm)。
2.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山东省教育厅”。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根据要求下载打印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https://oec.qdu.edu.cn/info/1054/2347.htm)和(或)《评审意见表》(https://oec.qdu.edu.cn/info/1054/2486.htm)和(或)《国内导师推荐信》。
3. 学院审核评审。申请人将上述申请表及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名称为“青岛大学”;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为“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于茜,电话:0532-85955123,传真0532-85954822,电子邮箱yuxi@qdu.edu.cn, 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敏行楼国际交流合作处,邮政编码:266071;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应为学院(部)公章及负责人签名。
4. 国际交流合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学院审核并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将签章完整的《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基金委信息平台上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浮山校区敏行楼国际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uxi@qdu.edu.cn,《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同时提交PDF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
序号 |
材料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1 |
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
√ |
√ |
2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 |
√ |
3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 |
√ |
4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 |
√ |
5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 |
√ |
6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 |
√ |
7 |
学习计划(外文) |
√ |
√ |
8 |
国外导师简历 |
√ |
√ |
9 |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
√ |
√ |
10 |
外语水平证明 |
√ |
√ |
11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
√ |
12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 |
√ |
5. 审核上报。按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要求,学校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6.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五、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
时间(2026年度) |
内容 |
3月10日前 |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3月10日0时- 3月20日17时 |
申请人网上报名; 所在学院审核评审,填写学院单位推荐意见。 |
3月20日17时前 |
国际交流合作处接收书面申报材料。 |
3月27日前 |
报校领导批示; 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向山东省教育厅提报材料。 |
六、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攻读学位单位进行联系,按期获得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部)协商确认好学业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3.申请人可扫码加入申报工作微信群:

七、相关链接
1.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4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5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
(联系人:于茜,电话:0532-85955123)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