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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学生适用)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3-24    文章编辑:于洪敏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医学部依据选派条件,结合本学院(部)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申报。申请人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阅读《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和《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相关信息,《选派简章》在2020年2月20日和3月20日分别有更新: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7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20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校研究生,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科学的研修计划。

2.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所申请各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

二、可申报的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

(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外艺术专业优秀在校生。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青岛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并准备基金委材料。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山东省教育厅” 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或)《评审意见表》和(或)《国内导师推荐信》。

(二)学院填写、审核材料。申请人将上述申请表及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名称为“青岛大学XXX学院(部)”;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为“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址、邮政编码应为学院(部)经办人信息;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应为学院(部)公章及负责人签名。经学院填写、审核并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青岛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以及基金委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学院审核上报。学院按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要求,尽早将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四)个人网上申报。获得推荐后,个人按照各项目时间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预报名。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申报人员以我校最终推荐人员为准。

(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随后办理派出手续。

四、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时间(2020年度)

内容

3月24日

发布申报通知

3月24日- 4月9日

接受申报电话咨询、个人准备材料

4月10日- 4月13日

个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填写留学基金委申报材料要求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和《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4月13日- 4月15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接收书面材料申报(请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及电子版和《申请表》原件)

4月15日- 4月16日

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报校领导批示;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4月17日

将单位意见反馈各申请人

4月17日

向省教育厅申报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时间(2020年度)

内容

3月24日

发布申报通知

3月24日- 5月14日

接受申报电话咨询、个人准备材料

5月15日- 5月21日

个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填写留学基金委申报材料要求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和《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5月21日- 5月25日

国际交流合作处接收书面材料申报(请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及电子版和《申请表》原件)

5月25日- 5月28日

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报校领导批示;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5月29日

将单位意见反馈各申请人

5月29日

向省教育厅申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攻读学位单位进行联系,按期获得对方邀请函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部)协商确认好学业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2.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 85953132 15688719654

 

       青岛大学出国留学教育中心

   2020年3月24日

 

 

 

: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项目

(学生适用)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申请对象

派出渠道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0410-430

高校在校生;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2020410-430

设有艺术类专业院校的师生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0515-610

高校在校生;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学生适用)选派工作的通知